声明人:蒋美伦
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初期,在当地邪恶的威胁下,写了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,还交了大法书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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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6/1660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