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瞿清秀、李凤枝、杨丢珍
我以前被邪恶迫害时做的很不好,签过名,盖过手印。现在我宣布:我配合邪恶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6/1660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