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郄俊玲
二十来个恶警和镇、大队执政人员,来非法抄我的家,把我儿子的大锅也给抄走了,让我签字,证明我“在家,没到北京去”,向邪恶妥协,我签了字。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7/1660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