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国才
本人单位邪党党员“个人责任制”强制签名时,上有“不参加法轮功组织”条款,由于怕心,就违心的签了字。声明:自己配合邪恶的签字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7/1660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