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玉荣
我在不明大法真相的情况下,烧毁了大法资料。零五年得法以后,才知道自己犯了大罪。声明:以上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按着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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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7/1660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