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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丁兰英 我于一九九九年得法,学法刚六个月,迫害就开始了。我村的治保主任写好了“保证书”让我签名,我就签了,并有两年的时间没有看书、学法。由于怕心不去,讲真相做得也不好。有一次在同修家,有两名派出所的人来,他们问同修的身份证,同修说因学大法被派出所拿去了。当时派出所的人问我是否也炼?我顺口说“不是”。说出此话后我很内疚,觉得无脸见师父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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