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崔敏 通过与同修交流,我想到自己曾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把师尊的法像交了一张给单位,还烧毁了一张师尊的法像。我认识到我对师尊、对大法做了最不敬的大错事,我感到痛心和痛悔,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的忏悔之心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对师尊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