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平
九九年,在邪恶迫害下,自己产生害怕心,把师父的大法书烧了四本,做出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行为,现我郑重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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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9/1662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