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芝辉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。由于共产邪党的邪恶迫害,三次被非法关進本地看守所。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三年半劳改。在监狱里的高压下,写了“悔过书”,又写了 “保证书”,说“不炼了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