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久
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中国邪恶形势的逼迫下,交了大法书,还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,自己现在严正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决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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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0/1662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