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艳
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交了大法的书,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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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0/1662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