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大荣
我是1999年以前得法的。1999年7.2后,0江鬼和中共造谣诬陷、非法镇压法轮功,我被迫在工作单位领导编造的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名,在此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助师世间行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0/1662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