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书英
我在九九年七二零后,我把《转法轮》宝书、录音带,还有师父的法像都烧了,真是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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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1/166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