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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庆华 2001年元月19日,我和小孙女刚到家,当地派出所、居委会、保卫科、区经委等十多人来到我家,要把我强行带到“洗脑班”,当时僵持了一个晚上,他们还把我女儿单位的领导叫来压我,他们怕我跑,一直都不离开我家。到了第二天中午,我由于学法不深,以为是我的难,该去承受,加上自己的怕心和执著,使自己在别人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为此我深感痛悔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在此严正声明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的进程。感谢师尊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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