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吉云、黄菊仙
我俩是零七年八月份被邪恶非法抓去迫害。在邪恶的压力和折磨下,配合了邪恶,我俩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所签的名,现在郑重声明作废!坚信大法!坚修大法志不移!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1/166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