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裴玉忠、王洪艳、王志宇
以前替别人代写、代签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师对法不敬的话全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1/166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