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华
迫害初期,在单位迫害的压力下,违心的写过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1/166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