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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洪芬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得法后身心都得到了净化。可是由于学法不深,没有从理性上真正认识大法,所以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时,我在邪恶的压力下,写了、说了一些作为大法弟子不应该写的、说的话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。后来通过学法和同修的帮助,我认识到自己以前对邪恶作“保证”是错误的。严正声明:以前在邪恶的压力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救度更多的众生,圆满随师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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