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洪文
我于九九年七月写的“关于不修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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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2/1663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