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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桂兰 九九年九月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,当天晚上住店就被告发,警察把我非法带到公安大楼里呆了一夜;第二天,把我押送回当地。非法关了两个月后,警察让我们交保证金,我家交了两千元的保证金。今年农历二月初二早上,老头说社区来人说去取那两千元钱保证金,结果一到那就被两个便衣警察给劫持到洗脑班,它们说“你不写三书,就不放你出去,最后还给你送到教养院”,我被迫配合邪恶。严正声明:在洗脑班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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