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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美莲、孙振铃 我和老伴儿都是1998年得法的。1999年7月20日后,我们学校的校长和保卫科长对我们進行恐吓,强迫我们交大法资料,当时我把法像和法轮及一部份大法资料都送進炉灶里烧了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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