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春菊
我以前身体不好,还吸烟;学了大法后,烟也不吸了、病也好了。99年8、9月份,邪恶人员到家不叫炼法轮功,当时让我签字,因为怕心,就违心的签字了。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信师信法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3/1664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