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书屏
以前在派出所恶警写的什么东西和片警及社区主任逼迫写的什么“保证”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抓紧救人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 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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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3/1664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