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文玲
我被派出所恶警绑架到了派出所按了手印,并“保证不上北京”,照了像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3/1664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