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杏暖
在高压迫害下,我从看守所出来时,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。现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3/1664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