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培平
在邪党的高压迫害中,我被迫所签过的不符合大法的字全部作废。坚决走师尊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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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4/1665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