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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慧 我是在97年8月得法的。99年7.20大法遭迫害后,因怕心,在街道办事处邪恶人员的压力下违心的给邪恶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今后,听师父的话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按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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