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旭耀
2006年,被邪恶非法软禁期间,做了最不该做的事情,出卖了同修,而且还对邪恶“保证”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和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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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5/1665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