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絮华

    我是九九年7.20之前得法的。丈夫知道我修炼后,因害怕被迫害,要我不要修炼了,我口头上答应了。现在我借明慧一角郑重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通通作废。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5/166577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