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卞春有
我因证实大法被邪恶非法判刑三年,在高压下说了、做了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。现在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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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5/1665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