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云
我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曾向单位“政工”干部口头讲:“我不炼功了。”并且答应“不去北京上访”。严正声明:过去我做的、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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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5/1665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