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同炎
我2007年10月12日被绑架到派出所,13日正念走脱,住在朋友家,他们因害怕而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特此声明: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坚修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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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5/1665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