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淑卿
二零零零年以后,邪恶迫害严重时期,做过和说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!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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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5/1665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