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占英
我在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,在派出所、分局所有我签的字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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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5/1665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