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继明
1997年,我被邪恶迫使写过“不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我在这里严正声明此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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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5/1665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