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秀英
在街道办事处所写,所说,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要多学法,严格要求自己,跟上正法形势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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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5/1665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