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海林、李宇歧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代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5/1665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