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雪峰
99年7.20大法遭迫害后,我先后两次被本地610、国安局邪恶之人迫害,并写下了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,说过“不炼了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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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6/1666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