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文伯
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说了一些对法轮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,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。我很后悔,对不起师父与大法。郑重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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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6/1666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