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艳、
在邪恶迫害下,由于怕心,曾经向邪恶保证“不炼了”。在此严正声明以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走好以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6/1666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