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贵明
我在邪恶逼迫下违心的说了“不炼法轮功”,没有做好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,深深后悔,特此声明:所说一切作废。从新走正自己的路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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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7/166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