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材
在同修家学法时,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,我和它们做了笔录。现严正声明:在派出所做的笔录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7/166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