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华
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中,违心的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事和说的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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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7/166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