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安丽琴
在2006年十一月二十日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,在恶警的威胁下,说了对师父不敬的话,还违心写了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。声明:以上的配合邪恶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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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18/1667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