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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胡志明

    我一九九八年七月在前妻的影响下,走進修炼之路的,从此我改变了不良习性,不抽烟、不喝酒了,脾气好了,家庭和气,同时很多病也不见了,节约了大量的医药费。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大法遭迫害后,我在县电视台上给邪党抹粉,这是一大耻辱。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,前妻被抓走,被判刑三年,我被国安软禁三天。这期间,我违心的说了、写了不利于大法的话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个大法真修弟子,抓紧救度世人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月11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20/1668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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