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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春香

    前些天,因为户口需迁移新址,我到街道办事处开证明信,工作人员问起有没有炼法轮功,由于曾被邪恶迫害过,怕心没有彻底去掉,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,随口说出不该说的话。出门后,我很后悔,向内找说明自己还有害怕再次被迫害的私心,没有把正法放在首位。我决心彻底清除掉这颗私心,决不能再被干扰。严正声明:当时说“没炼功”作废。堂堂正正做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决不辜负师尊的苦度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月11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20/1668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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