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浩洋
因为邪恶的迫害,放弃了修炼,说过、做过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严正声明作废。我要坚持修炼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月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20/1668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