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虎城 我于1999年得法。2003年末冬季的一天,我上班的路上遇到那些恶人,它们把我带上车要去我家,到我家它们就非法搜查我的房间,当时就发现关于法轮功的书和很多在网上下载的资料等等,马上把我带到派出所,非法关在一个黑黑的小房间,把我打得浑身是伤,动弹不得。在高压下,我向邪恶妥协,找我们单位的领导代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。后来,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一次又一次的违心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在邪恶迫害时所说、所写、的一切对师父不敬、对大法不利的话和事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