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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韩丽华 我99年進京上访,被非法抓捕回来后,当时不法警察对我進行非法拘留。回来后,让我交五千元押金,当时我配合邪恶交了款,可它们没有给我出任何字据。后来我和家人多次找它们要。这次办事,那个警官拿出2张单子让我签个字,当时没有多想就签了字。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签字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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