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韩丽华

    我99年進京上访,被非法抓捕回来后,当时不法警察对我進行非法拘留。回来后,让我交五千元押金,当时我配合邪恶交了款,可它们没有给我出任何字据。后来我和家人多次找它们要。这次办事,那个警官拿出2张单子让我签个字,当时没有多想就签了字。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签字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20/166874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