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燕凤兴
今年三、四月份,单位叫我写“不修大法的保证”,我不写,它们就抓住我的手强行签了字。今天我严正声明:邪恶强迫签的字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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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1/20/166874.html